各相关单位:
省委编办面向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请课题申报人参照《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有未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2. 请课题申报人规范填写《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和《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申报所需表格和填报要求,请登录河北机构编制网“理论研究—资料中心”栏目下载。
3. 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18日前统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翟晓玲 87935069。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
2023-04-04
原通知链接:http://www.hebjgbz.gov.cn/hbjgbz/xwzx/tzgg/101678785875710.html
附件【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doc】已下载127次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要求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2023年度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具体支持方向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指南代码:6020101)
1.支持方向:支持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面向学科领域以及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等重大创新需求开展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基础理论和源头支撑。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3.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方向明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项目实施期内有望取得重大研究进展或理论突破。
(2)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申报本年度省自然基金项目的,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
4.绩效目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下同):
(1)培养青年人才5名以上。
(2)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2项以上。
(二)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指南代码:6020201)
1.支持方向:支持我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分中心,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初创型和成长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基地,充分发挥行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重要载体作用,瞄准重点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实施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尽快取得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和战略产品。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60~1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3.申报要求:
(1)项目应有一定研究基础,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主攻方向紧密相关,应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和产业引领作用。
(2)优先支持创新基地与企业共同开展的产学研深度融合项目以及京津冀合作项目。
(3)项目在实施期内有望取得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或标志性成果,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4)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为已被科技部门纳入管理序列,且在最近一次考核为良好(含)以上,建设期内的不列入支持范围。
(5)截至2023年1月1日,有在研中央引导资金项目的省级平台,不得再次申报;省部共建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中央引导资金项目。
4.绩效目标要求:
(1)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分中心项目:培养创新人才20名以上;取得创新性成果5项以上;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0人次以上,培训技术人员30名以上。
(2)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带动社会资金投入200万元以上;促进科技投融资400万元以上;促进技术合同交易额600万元以上;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30人次以上,培训技术人员数量30名以上,促进成果转化数量2项以上。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指南代码:6020301)
1.支持方向:
(1)产业类项目:支持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聚焦先进钢铁、新材料、机器人、第三代半导体、中医药、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及轴承、丝网等区域特色产业实施开展的,能够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2)公益类项目:支持围绕现代化城市治理、碳达峰碳中和、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命健康等领域实施的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60~1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3.申报要求:
(1)项目应由企业牵头承担。项目依托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清晰,适宜在一定范围内示范应用,不支持纯研究开发类和只注重商业化盈利的项目。
(2)优先支持河北省内企业,围绕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问题,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人才团队联合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团(员)与服务企业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共同实施的转化项目。
(4)优先支持京津冀及跨区域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一定合作基础,有明确的合作方向和目标,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
(5)申报项目企业应有承担项目的科研和人才条件,财务制度建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4.绩效目标要求:
(1)产业类项目带动社会资金投入500万元以上,促进科技投融资500万元以上,促进技术合同交易额500万元(含)以上。
(2)公益类项目带动社会资金投入200万元以上。
(3)转化科技成果3项以上。
(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指南代码:6020401)
1.支持方向:
支持在我省已获国务院或科技部批复的有关创新载体区域内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机构、验证中心以及中试熟化基地围绕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开展的公共服务项目。
支持的创新载体及区域包括: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高新区、保定高新区、唐山高新区、承德高新区、燕郊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石家庄、唐山、邯郸、威县、涿州、丰宁、滦平、沧州、三河、大厂、固安、辛集、定州、衡水、张家口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唐山市、邯郸市、保定市)、国家创新型县市(正定县、固安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廊坊、正定、平泉、迁安、武安)、国家级孵化器及大学科技园。
2.支持强度:公共服务项目单项资助额度30~5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创新载体区域内注册经营。
(2)申报单位应具有提供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条件,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并有2年以上开展技术服务经验。
4.绩效目标要求:
(1)带动社会资金投入100万元以上。
(2)促进科技投融资200万元以上。
(3)促进技术合同交易额500万元以上。
(4)培训技术经纪人数量20人以上。
(5)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数量150人以上。
(6)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400人次以上。
(7)服务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
(8)开展创业辅导活动5场以上。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注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前,具备支持方向中所指的相关资质。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如申报单位因机构改革原因不满注册成立时间要求的,可经归口管理渠道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说明,在确保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前提下,准许其申报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三)申报人(含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础研究项目除外)、在研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与本批次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1项。
(四)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请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2。项目立项后,中央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五)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诚信和资格审查贯穿项目组织全过程。
(六)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得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七)有在研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企业以及截至2023年1月1日引导资金项目验收不满1年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批次创新基地、成果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八)实施期1年以上的项目,应分年度确定绩效指标。特别是立项第一年度应有明确可考的绩效指标,此项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项目第一年度绩效目标应达到总绩效目标50%以上。项目绩效指标总数不得低于5项,不足5项,通过增加自选指标进行补充。
(九)专项资金不得列支间接经费和绩效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内容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生物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必须符合伦理原则并填写“生物安全承诺书”。根据研究内容,如实填报“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表”。涉及开展临床研究的项目提供伦理审查意见。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提供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佐证材料。
(十一)申报项目包含合作单位的,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分工任务、资金投入结构、知识产权归属等。填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提供成果知识产权证明;若知识产权为合作单位所有的,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和经省科技厅批准的其他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做好审核把关和后续管理工作。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该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申报人实行“一人一号”。需要开通新账户的申请人可填写附件2报至学院,学院汇总后于4月6日前发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曾经申报过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基金项目)的均已经有账户,无需重新注册,如忘记密码可使用登录界面“忘记密码”功能进行找回。
(二)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
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7:00
联系方式:张玉霞,87935069
附件【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方式及流程.docx.docx】已下载176次
附件【账户申请信息表.xls】已下载71次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
2023年4月1日
各相关单位:
依据《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科研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本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程序
1.总体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的所有类型项目(创新团队发展专项和青年科研创新专项)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结题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向纽约国际手机登录报送有关材料,不受理项目负责人单独提出的结题申请。
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主持人,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
2.办理程序
项目负责人(涉及名单见附件1)填写《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A4纸打印1式2份;成果佐证材料1套,A4纸复印,左侧装订;将结题报告与附件报所在单位。
各单位对结题申请进行初审,填写《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单位初审汇总表》(见附件3),A4纸打印1式1份。
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和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书一起报送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纽约国际手机登录邮箱。
二、结题要求
(一)创新团队发展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2项或同一条件满足2次):
1.团队成员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
2.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团队成员在同一方向上发表论文。自然科学类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国内)期刊收录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SCI 3区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系列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被CSSC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
5.研究成果得到省级以上(含)领导肯定性批示。
6.获得成果转化或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7.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等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以上成果的完成人应为创新团队项目成员。
(二)青年科研创新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2项或同一条件满足2次)
1.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
2.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国内)期刊收录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1篇。
4.取得授权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2项。
5.研究成果得到厅局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获得成果转化或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
7.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等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资助”。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完成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的单位初审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纽约国际手机登录517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邮件主题标明“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XX学院”。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完成结题项目的审核、汇总、备案后,向各单位返回盖章版结题报告。
联系人:张玉霞,电话:35069。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2020年度立项人员及项目要求.doc】已下载160次
附件【附件2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doc】已下载72次
附件【附件3-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单位初审汇总表.doc】已下载78次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
2023年3月15日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一般项目、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2类项目。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1.shtml)《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5.shtml)《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8.shtml)中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研究期限为3年。(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2. 专项任务项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申报指南见附件1;(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申报指南见附件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纽约国际手机登录限报2项。
三、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3. 时间节点:3月24日—4月26日,申请人线上填报《申请评审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请人请于4月23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4月27日—4月28日,学校审核申请书、上传盖章页。
联系人及电话:翟晓玲 87935069。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
2023-03-24
附件【1. 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已下载67次
附件【2.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已下载51次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省内科研人员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撰写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尚未出版的学术著作。重点包括:
(一) 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特别是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学术著作;
(二) 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式现代化,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著作;
(三) 在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有重要意义和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特别是对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有重要意义的学术著作;
(四) 在研究我国特别是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及河北优长学科、特色学科等有重要价值的学术著作。
(五) 在同等条件下,对年轻学者申请的学术著作予以优先支持。
(六) 以下情况不予资助:
1. 已出版著作的再版及修订本;
2. 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资料汇编、论文集等;
3. 已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性质资金资助的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 著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政治导向问题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二) 著作内容要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著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四) 著作须有不少于2篇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支撑,申请人为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五) 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复制比不超过15%。
(六) 著作须由2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
三、评审资助
省社科院(社科联)成果管理处负责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省社科院党组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予以资助。
(一) 资助数量和金额根据本年度申报情况和省财政拨款情况酌定,资助经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
(二) 获资助著作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2023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并送交成果管理处10套样书。
(三) 获资助著作须自批准资助起一年内公开出版,无故不能按期出版的,将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撤销资助,追回已拨付款项,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延期出版的,应及时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成果管理处提出申请。
(四) 省社科院(社科联)对著作出版后产生的社会反响进行跟踪评估,申请人应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并送交成果管理处。经申请人同意,成果管理处可以对资助著作进行宣传推广。
四、申报要求
(一) 申报材料
1.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1份;
2. 完整书稿的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
3. 书稿的前言、目录、参考文献、公开发表的支撑论文、课题来源依据以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1份;
4. 出版合同复印件2份(原件由各单位审查);
5. 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知网查重报告并盖章。
6.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若发现申报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撤销参评资格。
(二) 各单位请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后在《申请表》上盖章,汇总申报材料后,于2023年3月17日前统一报送。申请表、书稿的电子版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注明“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纽约国际手机登录517。
联系人:翟晓玲 87935069。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
2023-02-28
附件【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doc】已下载18次